简介
沪港通是上海及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由香港交易所(港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在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证券市场建立的交易及结算互联互通机制,旨在实现两地投资者直接进入对方市场的目标。
交易安排
沪股通 (北向交易) : 香港与海外投资者可透过沪港通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上市股票。
港股通 (南向交易) : 内地投资者可透过沪港通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上市股票。
买卖盘流程图示
合资格投资者
所有香港及海外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均合资格参与沪股通。
合资格股票
指数成份股 |
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 |
两地上市股票 |
同时于联交所(H股)及上交所(A股)上市之公司* |
* 不包括被实施风险警示及并非以人民币买卖的股票
投资额度限制
总额度 |
人民币3,000亿元 ▪ 于每个交易日完结时计算 ▪ 余额:总额度 - 买盘成交总额 + 税费卖盘成交总额 |
如总额度余额少于每日额度: ▪ 买盘将于下一交易日暂停 如总额度余额回到每日额度水平或以上: ▪ 于下一交易日恢复买盘服务 |
每日额度 |
人民币130亿元 ▪ 于交易日实时计算 ▪ 余额:每日额度 - 买盘订单 + 卖盘成交金额 + 微调(例如买盘订单被取消、买盘订单被上交所拒绝、买盘订单以较佳价格执行) |
如每日额度余额降至零或以下: ▪ 于开市集合竞价时段(开市前):新的买盘将被驳回,直至每日额度余额回复正数水平(例如由于取消买盘订单) ▪ 于连续竞价时段(连续交易):日内余下时间将不再接受买盘订单 ▪ 已获接受的买盘订单不受影响 |
交易时段
上交所交易时段 |
上交所交易时间 |
联交所参与者进行A股买卖盘的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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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市集合竞价 |
09:15 - 09:25 |
09:10 - 11:30 |
连续竞价(早市) |
09:30 - 11:30 |
|
连续竞价(午市) |
13:00 - 15:00 |
12:55 - 15:00 |
- 于09:20-09:25,上交所不接受取消买卖盘的指令;
- 于09:10-09:15、09:25-09:30及12:55-13:00,上交所不会处理任何指令,直至开市为止,但联交所仍接受买卖盘订单及取消买卖盘的指令;
- 在开市集合竞价时段未被撮合的买卖盘订单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时段。
沪港通只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如果款项交收日香港市场不开市,沪股通在此前一个交易日也将不开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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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 |
香港 |
沪股通是否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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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
营业日 |
营业日 |
开放 | |
第二天 |
营业日 |
营业日 |
不开放 |
款项交收日 香港市场不开市 |
第三天 |
营业日 |
假日 |
不开放 |
香港市场不开市 |
第四天 |
假日 |
营业日 |
不开放 |
内地市场不开市 |
交易规则
交易货币 |
香港与海外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支付及结算。 |
款项交收日 |
股票交收:交易日(T) 款项交收:T+1日 |
回转交易(即日买卖) |
不允许 香港与海外投资者于T日买入沪股通股票后仅可于T+1日或之后卖出。 |
每手单位 |
所有沪股通股票买盘每手均为100股。(必须以整手落买盘)。 仅卖盘可接纳碎股,而所有碎股必须以单一卖盘出售。 因此,完整买卖单位的买盘订单与碎股卖盘相撮合形成碎股交易的情况亦属常见。 |
上交所价格限制 |
不超过前一日收市价的±10%。 所有在此价格限制范围之外的订单将不被接受。 价格限制的上下限在一天之内不会变动。 |
税费安排
经沪港通进行北向交易的相关收费及税项:
费用 |
税率 |
收费方 |
---|---|---|
经手费 |
双边成交金额的0.00487% |
上交所 |
证管费 |
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 |
中国证监会 |
过户费 |
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 双边成交金额的0.002% |
中国结算 香港结算 |
交易印花税 |
只收取卖方成交金额0.1% |
国家税务总局 |
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排
情况 |
沪股通 |
款项交收 (T-1日仓盘) |
证券交收 (T日仓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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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台风讯号/黑色暴雨警告于香港市场开市前发出(即早上9时前)及于中午12时后解除 |
不开放 |
没有 |
不适用 |
八号台风讯号于早上9时至9时15分之间发出 |
不开放 |
有 |
不适用 |
八号台风讯号于上交所市场开市后发出(即早上9时15分后) |
交易于发出八号台风讯号后延续15分钟,其后只接纳取消订单,直至上交所市场收市 |
有 |
有 |
黑色暴雨警告于香港市场开市后发出(即早上9时后) |
如常交易 |
有 |
有 |
八号台风讯号/黑色暴雨警告于中午12时或之前解除 |
两小时后恢复交易 |
延至 下午3时 |
有 |
资料来源: 香港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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