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滬港通是上海及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是由香港交易所(港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旨在實現兩地投資者直接進入對方市場的目標。
交易安排
滬股通 (北向交易) :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可透過滬港通買賣規定範圍內的上海上市股票。
港股通 (南向交易) : 內地投資者可透過滬港通買賣規定範圍內的香港上市股票。
買賣盤流程圖示
合資格投資者
所有香港及海外個人及機構投資者均合資格參與滬股通。
合資格股票
指數成份股 |
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 |
兩地上市股票 |
同時於聯交所(H股)及上交所(A股)上市之公司* |
* 不包括被實施風險警示及並非以人民幣買賣的股票
投資額度限制
總額度 |
人民幣3,000億元 ▪ 於每個交易日完結時計算 ▪ 餘額:總額度 - 買盤成交總額 + 税費賣盤成交總額 |
如總額度餘額少於每日額度: ▪ 買盤將於下一交易日暫停 如總額度餘額回到每日額度水平或以上: ▪ 於下一交易日恢復買盤服務 |
每日額度 |
人民幣130億元 ▪ 於交易日實時計算 ▪ 餘額:每日額度 - 買盤訂單 + 賣盤成交金額 + 微調(例如買盤訂單被取消、買盤訂單被上交所拒絕、買盤訂單以較佳價格執行) |
如每日額度餘額降至零或以下: ▪ 於開市集合競價時段(開市前):新的買盤將被駁回,直至每日額度餘額回復正數水平(例如由於取消買盤訂單) ▪ 於連續競價時段(連續交易):日內餘下時間將不再接受買盤訂單 ▪ 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受影響 |
交易時段
上交所交易時段 |
上交所交易時間 |
聯交所參與者進行A股買賣盤的時段 |
---|---|---|
開市集合競價 |
09:15 - 09:25 |
09:10 - 11:30 |
連續競價(早市) |
09:30 - 11:30 |
|
連續競價(午市) |
13:00 - 15:00 |
12:55 - 15:00 |
- 於09:20-09:25,上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於09:10-09:15、09:25-09:30及12:55-13:00,上交所不會處理任何指令,直至開市為止,但聯交所仍接受買賣盤訂單及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連續競價時段。
滬港通只在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時開通。如果款項交收日香港市場不開市,滬股通在此前一個交易日也將不開放交易。
|
中國內地 |
香港 |
滬股通是否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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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 |
營業日 |
營業日 |
開放 | |
第二天 |
營業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款項交收日 香港市場不開市 |
第三天 |
營業日 |
假日 |
不開放 |
香港市場不開市 |
第四天 |
假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內地市場不開市 |
交易規則
交易貨幣 |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買賣滬股通股票以人民幣支付及結算。 |
款項交收日 |
股票交收:交易日(T) 款項交收:T+1日 |
回轉交易(即日買賣) |
不允許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於T日買入滬股通股票後僅可於T+1日或之後賣出。 |
每手單位 |
所有滬股通股票買盤每手均為100股。(必須以整手落買盤)。 僅賣盤可接納碎股,而所有碎股必須以單一賣盤出售。 因此,完整買賣單位的買盤訂單與碎股賣盤相撮合形成碎股交易的情況亦屬常見。 |
上交所價格限制 |
不超過前一日收市價的±10%。 所有在此價格限制範圍之外的訂單將不被接受。 價格限制的上下限在一天之內不會變動。 |
稅費安排
經滬港通進行北向交易的相關收費及稅項:
費用 |
稅率 |
收費方 |
---|---|---|
經手費 |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487% |
上交所 |
證管費 |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2% |
中國證監會 |
過戶費 |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2%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2% |
中國結算 香港結算 |
交易印花稅 |
只收取賣方成交金額0.1% |
國家稅務總局 |
惡劣天氣情況下的安排
情況 |
滬股通 |
款項交收 (T-1日倉盤) |
證券交收 (T日倉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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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香港市場開市前發出(即早上9時前)及於中午12時後解除 |
不開放 |
沒有 |
不適用 |
八號颱風訊號於早上9時至9時15分之間發出 |
不開放 |
有 |
不適用 |
八號颱風訊號於上交所市場開市後發出(即早上9時15分後) |
交易於發出八號颱風訊號後延續15分鐘,其後只接納取消訂單,直至上交所市場收市 |
有 |
有 |
黑色暴雨警告於香港市場開市後發出(即早上9時後) |
如常交易 |
有 |
有 |
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中午12時或之前解除 |
兩小時後恢復交易 |
延至 下午3時 |
有 |
資料來源: 香港交易所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上述的資料可能會隨著滬港通的實施或有關法規、法例、協議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訂或編備而有所修訂或變更。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有關「滬股通」的最新消息,詳情請瀏覽 香港交易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