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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风险披露声明并非就作出交易或交易本身的全部风险及其他重要方面进行披露或讨论。有鉴于所涉及的风险,阁下(即客户)只应在阁下明白交易的性质,阁下将要订立的合约关系和阁下所须承担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后才进行交易。阁下亦应按阁下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和其他相关条件,去考虑交易是否适合自己。即使帝国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帝国国际证券」)作出此一般性的风险的警告,帝国国际证券并不是亦不能被视为阁下的财务顾问。阁下应在进行任何交易前咨询阁下自己的独立法律、税务或财务顾问。

证券交易的风险

  1.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同时,证券价格可升可跌,及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2. 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或于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其他集合投资计划所持有的利益)的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及可升亦可跌,或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3. 任何关于以往业绩的陈述,未必能够作为日后业绩的指引或参考。
  4. 倘若投资涉及外币,汇率的波动或会导致投资的价值作出上下波动。
  5. 在新兴市场投资,阁下需要对每项投资以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主权风险、发行人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和税务风险)作出谨慎和独立的分析。而且阁下亦需注意,虽然这些投资可以产生很高的回报,他们亦同时存在高风险,因为市场是不可估计,而且市场未必有足够的规条和措施去保障投资者。
  6. 帝国国际证券有权按阁下的交易指示行动。若阁下的交易指示因任何原因乃不合时宜或不应该进行或该等交易指示很可能会带给阁下损失,阁下不可假设帝国国际证券会向阁下提出警告。
  7. 在阁下进行任何投资前,阁下应索取有关所有佣金、开支和其他阁下须缴付的费用的明确说明。这些费用会影响阁下的纯利润(如有的话)或增加阁下的损失。

期货及期权交易的风险

期货合约或期权交易之亏蚀风险极大。在若干情况下,阁下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最初存入的保证金数额。即使阁下设定备用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等指示亦未必能够避免损失。市场情况可能令到该等指示无法执行。阁下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假如阁下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款额,阁下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平仓。阁下仍然要对阁下帐户内任何因此出现的短欠数额负责。因此,阁下在买卖前应研究及理解期货合约及期权,以及因应自身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该等买卖是否适合阁下。如果阁下买卖期货合约或期权,便应知悉行使或到期时的程序(如有关的话),以及阁下在行使及到期时的权利与责任(视情况而定)。倘若阁下对本文件、买卖期货合约或期权或者其他方面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阁下之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独立专业顾问。

本简要声明并不涵盖买卖期货及期权的所有风险及其他重要事宜。就风险而言,阁下在进行任何上述交易前,应先了解将订立的合约的性质(及有关的合约关系)和阁下就此须承担的风险程度。期货及期权买卖对很多公众投资者都并不适合,阁下应就本身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及其他相关条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参与该等买卖。

1. 期货

(a) 「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的风险非常高。由于期货的开仓保证金的金额较期货合约本身的价值相对为低,因而能在期货交易中发挥「杠杆」作用。市场轻微的波动也会对阁下投入或将需要投入的资金造成大比例的影响。所以,对阁下来说,这种杠杆作用可说是利弊参半。阁下可能因此损失全部开仓保证金及为维持本身的仓盘而向帝国国际证券存入的额外金额。若果市况不利阁下所持仓盘或保证金水平提高,阁下会遭追收保证金,并须在短时间内存入额外资金以维持阁下本身仓盘。假如阁下未有在指定时间内缴付额外的资金,阁下可能会被迫在亏蚀情况下平仓,而所有因此出现的短欠数额一概由阁下承担。

(b) 减低风险交易指示或投资策略

即使阁下采用某些旨在默认亏损限额的交易指示(如「止蚀」或「止蚀限价」指示),也可能作用不大,因为市况可以令这些交易指示无法执行。至于运用不同持仓组合的策略,如「跨期」和「马鞍式」等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也可能与持有最基本的「长」仓或「短」仓同样的高。

2. 期权

不同风险程度

期权交易的风险非常高。投资者不论是购入或出售期权,均应先了解其打算买卖的期权类别(即认沽期权或认购期权)以及相关的风险。某些期权仅可于期满日行使(欧式行使),而其他期权则可于期满之前随时行使(美式行使)。

阁下应计入期权金及所有交易成本,然后计算出期权价值必须增加多少才能获利。

购入期权的投资者可选择抵销或行使期权或任由期权到期。如果期权持有人选择行使期权,便必须进行现金交收或购入或交付相关的资产。若购入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期权持有人将获得期货仓盘,并附带相关的保证金责任(请参阅上文「期货」一节)。如所购入的期权在到期时已无任何价值,阁下明白阁下将损失所有投资金额,当中包括所有的期权金及交易费用。假如阁下拟购入极价外期权,应注意阁下可以从这类期权获利的机会极微。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因为市场缺乏流动性而难以交易期权。阁下确认,帝国国际证券无义务在没有阁下的指示下行使有价值的期权,或在期权到期日前提前通知阁下。

出售(「沽出」或「卖出」)期权承受的风险一般较买入期权高得多。卖方虽然能获得定额期权金,但亦可能会承受远高于该笔期权金的损失。倘若市况逆转,期权卖方便须投入额外保证金来补仓。此外,期权卖方还需承担买方可能会行使期权的风险,即期权卖方在期权买方行使时有责任以现金进行交收或买入或交付相关资产。若卖出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则期权卖方将获得期货仓盘及附带的保证金责任(请参阅上文「期货」一节)。

若期权卖方持有相应数量的相关资产或期货合约或其他期权作「备兑」,则所承受的风险或会减少。假如有关期权并无任何「备兑」安排,亏损风险可以是无限大。

某些司法管辖区的交易所允许期权买方延迟支付期权金,令买方支付保证金费用的责任不超过期权金。尽管如此,买方最终仍须承受损失期权金及交易费用的风险。在期权被行使又或到期时,买方有责任支付届时尚未缴付的期权金。

期货及期权的其他常见风险

(a) 合约的条款及细则

阁下应向帝国国际证券查询阁下所买卖的有关期货或期权合约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有关责任(例如︰在什么情况下阁下或会有责任就期货合约的相关资产进行交收,或就期权而言,期权的到期日及行使的时间限制)。交易所或结算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或会修改尚未行使的合约的细则(包括期权行使价),以反映合约的相关权益的变化。

(b) 暂停或限制交易及价格关系

市场情况(例如市场流通量不足)及/或某些市场规则的施行(例如因价格限制或「停板」措施而暂停任何合约或合约月份的交易),都可以增加亏损风险,这是因为投资者届时将难以或无法执行交易或平掉/抵销仓盘。阁下确认,如果阁下卖出期权后遇到这种情况,阁下须承受的亏损风险可能会增加。

此外,相关权益与期货之间以及相关权益与期权之间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并不存在。例如,相关期权所涉及的期货合约须受价格限制所规限,但期权本身则不受其规限。缺乏相关资产参考价格会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何谓「公平价格」。

(c) 存放的现金及财产

如果阁下为在本地或海外进行的交易存放款项或其他财产,阁下应了解清楚该等款项或财产会获得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商号破产或无力偿债时的保障。至于能追讨多少款项或财产一事,可能须受限于具体法例规定或当地的规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收回的款项或财产如有不足之数,则可认定属于阁下的财产将会如现金般按比例分配予阁下。

(d) 佣金及其他收费

在开始交易之前,阁下先要清楚了解阁下必须缴付的所有佣金、费用或其他收费。这些费用将直接影响阁下可获得的净利润(如有的话)或增加阁下的亏损。阁下一旦开始与帝国国际证券进行任何交易活动即承认阁下已经获得帝国国际证券告知该等事宜。

(e) 交易设施

电子交易的设施是以电脑组成系统来进行交易指示传递、执行、配对、登记或交易结算。然而,所有设施及系统均有可能会暂时中断或失灵,而阁下就此所能获得的赔偿或会受制于系统供货商、市场、结算公司及/或参与者商号就其所承担的责任所施加的限制。由于这些责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阁下应向为阁下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这方面的详情。

(f) 电子交易

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可能会与透过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有所不同。如果阁下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便须承受该系统带来的风险,包括有关系统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失灵的风险。系统失灵可能会导致阁下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据指示执行,甚或完全不获执行。

(g)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市场(包括与本地市场有正式连系的市场)进行交易,或会涉及额外的风险。根据这些市场的规例,投资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进行交易前,阁下应先行查明有关阁下将进行的该项交易的所有规则。阁下本身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将不能迫使阁下已执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市场执行有关的规则。有鉴于此,在进行交易之前,阁下应先向有关商号查询阁下本身地区所属的司法管辖区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提供哪种补救措施及有关详情。

(h) 货币风险

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带来的利润或招致的亏损(不论交易是否在阁下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地区进行),均会在需要将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i) 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及只有在特定情况之下,有关商号获准进行场外交易。为阁下进行交易的商号可能是阁下所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对手方。

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难以或根本无法平掉既有仓盘、评估价值、厘定公平价格又或评估风险。因此,这些交易或会涉及更大的风险。此外,场外交易的监管或会比较宽松,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监管制度;因此,阁下在进行该等交易前,应先了解适用的规则和有关的风险。

(请亦参阅下文「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有关的一般风险」一节。)

买卖创业板股份的风险

创业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资风险。尤其是该等公司可在无需具备盈利往绩及无需预测未来盈利的情况下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动及流通性很低。阁下只应在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较高风险性质及其他特点,意味着这个市场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现时有关创业板股份的资料只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所操作的互联网网站上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费公告。假如阁下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内容或创业板市场的性质及在创业板买卖的股份所涉风险有不明白之处,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风险

帝国国际证券或其代理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你的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你的之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你的资产的相同保障。

买卖人民币证券或投资于人民币投资的风险

1. 外汇风险及每日兑换限制等

现时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及可能在任何特定时间在中国大陆以外只有有限的人民币供应。以人民币计值的证券存有兑换风险,并且就兑换金额可能有每日或其他限制。如在香港买卖人民币,阁下可能需要容许足够时间以避免超过该等限制。此外,以人民币计值的证券带有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如果该等证券没有交投畅旺的第二市场及他们的价格有大额买卖差价。

投资于以人民币计值的证券须承受汇率风险。人民币对任何其他外币的汇价会波动并且受到中国大陆及国际政治及经济状况及多个其他因素影响。与其他货币相比人民币结算金额的价值将因应现行市场汇率而变更。就人民币产品但并非以人民币计值或带有并非以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而言,该等产品因作投资及出售投资而须承受多重货币兑换成本,还须承受为履行赎回要求及其他资本规定(例如结算营运开支)而卖出资产时出现的人民币汇率波动及买卖差价。

2. 以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的有限供应

就没有途径于中国大陆直接投资的人民币产品而言,他们在中国大陆以外又以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的可供选择可能有限。该限制可能导致人民币产品之回报及表现受到不利影响。

3. 无保证的预期回报

如果人民币投资产品附有阐释性质的声明说明回报而该回报(部份)并无保证,阁下应特别注意有关无保证回报(或回报之部份,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任何披露及该等说明所依据的假设,例如包括任何未来花红或股息分派。

4. 对投资产品的长期承担

就涉及长时间投资的人民币产品而言,阁下应特别注意如阁下于到期日前或禁售期(如适用)期间赎回阁下之投资,在赎回收益实质上低于投资额时阁下可能会招致重大本金损失。阁下应注意提早退保发还/退出计划的费用及收费,如有,及因于到期日前或禁售期期间赎回而导致损失花红(如适用)。

5. 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

阁下应特别注意人民币产品中涉及的交易对手之信贷风险。在人民币产品可能投资于不受任何抵押品支持的人民币债务工具的范围内,该等产品须全面承受相关交易对手之信贷风险。当人民币产品投资于衍生工具时,亦可能出现交易对手风险,因为衍生工具发行人违责行为可能导致人民币产品之表现受到不利影响而引致重大损失。

6. 利率风险

就属于人民币债务工具或可能投资于人民币债务工具的人民币产品而言,阁下应注意该等工具可能容易受利率波动的影响而导致人民币产品之回报及表现受到不利影响。

7. 流动性风险

阁下应注意与人民币产品相关的流动性风险,及在适用情况下,注意在出售产品本身所投资的相关投资时,人民币产品可能蒙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性,特别是如果该等投资没有交投畅旺的第二市场及他们的价格有大额买卖差价。

8. 赎回时并非收取人民币的可能性

就人民币产品中有相当部份为以非人民币计值的相关投资而言,阁下应注意赎回时并非全数收取人民币的可能性。当人民币的外汇管制及限制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取得足够的人民币款额,这种情况便可能出现。

9. 与杠杆交易相关的附加风险

进行人民币产品的杠杆交易之前,阁下应确保已经明白及接受借贷安排之风险和条款及条件。杠杆放大可能遭受的亏损,因而提高投资风险。阁下应注意在哪些情况下阁下可能被要求在短时间内存入额外的保证金及阁下之抵押品可能在未经阁下的同意下被出售。阁下应小心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蚀」指示,无法执行的风险。另外,阁下应留意阁下须承受利率风险,特别是阁下之借贷成本可能因利率变动而增加。

在联交所买卖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证券的风险

按照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是为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而设的。阁下在买卖该项试验计划的证券之前,应先咨询帝国国际证券的意见和熟悉该项试验计划。阁下应知悉,按照该项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并非以联交所的主板或创业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证券类别加以监管。阁下应当仅在有足够的办法和资源获得并理解通过互联网以英文刊登和分派的关于试验计划的相关产品和市场资料的情况下,方考虑参加试验计划。

提供将你的证券抵押品等再质押的授权书的风险

向帝国国际证券提供授权书,容许其按照某份证券借贷协议书使用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将阁下的证券抵押品再质押以取得财务通融,或将阁下的证券抵押品存放为用以履行及清偿其交收责任及债务的抵押品,存在一定风险。假如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是由帝国国际证券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则上述安排仅限于阁下已就此给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行有效。此外,除非阁下是专业投资者,阁下的授权书必须指明有效期,而该段有效期不得超逾12个月。若阁下是专业投资者,则有关限制并不适用。此外,假如帝国国际证券在有关授权的期限届满前最少14日向阁下发出有关授权将被视为已续期的提示,而阁下对于在有关授权的期限届满前以此方式将该授权延续不表示反对,则阁下的授权将会在没有阁下的书面同意下被视为已续期。

现时并无任何法例规定阁下必须签署这些授权书。然而,帝国国际证券可能需要授权书,以便例如向阁下提供保证金贷款或获准将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借出予第三方或作为抵押品存放于第三方。帝国国际证券应向阁下阐释将为何种目的而用户许可证书。倘若阁下签署授权书,而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已借出予或存放于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将对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具有留置权或作出押记。虽然帝国国际证券根据阁下的授权书而借出或存放属于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须对阁下负责,但其违责行为可能会导致阁下损失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帝国国际证券有提供不涉及证券借贷的现金帐户。假如阁下毋需使用保证金贷款,或不希望本身证券或证券抵押品被借出或遭抵押,则切勿签署上述的授权书,并应要求开立该等现金帐户。

提供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第三方的授权书的风险

假如阁下向帝国国际证券提供授权书,允许其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予第三方,那么阁下便须尽速亲身收取所有关于阁下帐户的成交单据及结单,并加以详细阅读,以确保可及时侦察到任何差异或错误。

关于获授权第三者的风险

给获授权第三者交易权和操作阁下帐户的权利可以有很重大的风险,指示有可能是出自未有恰当授权的人士。阁下接受所有与此项运作上的风险及不可撤销地免除帝国国际证券所有有关此类指示而导致的责任,无论是否由帝国国际证券接收。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风险

帝国国际证券或其代名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保证金买卖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阁下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阁下存放于有关帝国国际证券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阁下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阁下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阁下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阁下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阁下将要为阁下的帐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阁下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阁下。

债券的风险

  1. 债券价格可以及必定会波动,有时会很剧烈。某种债券的价格会上下波动,而且可能变得毫无价值。购买及出售债券很可能会亏损,而不是获益。而且,由帝国国际证券或扥管人保管的债券亦会存在风险。债券持有人承担发行人及/或担保人(如适用)的信用风险,并且对帝国国际证券没有追索权,除非帝国国际证券是发行人或担保人(如适用);
  2. 并非所有债券都是按债券的百分百进行偿还。债券的回报取决于发行条款,阁下应当参考相应的发行说明书或条款,而且阁下在到期日收到的钱或股票价值可能远远少于阁下的原始投资价值。如果有任何到期应交割的零碎股或其他证券或基础资产,它/它们可能不会进行实物交割;
  3. 若债券产品结合了金融票据或其他衍生工具,如期权,其回报可能会与其他金融工具,如基础股票、商品、货币、公司以及指数的表现相关。除非上述债券是在交易所或其他受监管股票交易所上市,否则阁下只能在场外市场出售上述债券。二级市场的债券价格受很多因素所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股票的表现、商品、货币、公司、指数、参考公司信用质量的市场评审以及利率。阁下必须明白二级市场并不一定存在的,即使存在,它可能不具有流动性。阁下必须接受任何相关的流动性风险;
  4. 期权交易存在很大的风险(包括内含期权的产品,如债券),期权的买卖双方应当熟悉他们打算交易的期权类型(即认沽期权或认购期权)及相应的风险; 及
  5. 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产生的利润或遭受的亏损(不论交易是否在阁下本土辖区或其他地区进行),均会有需要把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买卖衍生和结构性产品的一般风险

衍生产品的交易(「衍生交易」)可包括一系列的产品(包括通常被称为结构性票据的产品并包括被称为结构性存款的产品)。这些产品可以是明显地简单(例如期货或期权)或复杂(或独立的)结构。这些产品可以为用户带来重大利益,亦同时可以为用户带来重大风险,而用户必须清楚明白这些风险。考虑到潜在风险,阁下必须确保阁下在获得所有用以衡量一项衍生交易的必要资料后,才去决定该交易对阁下是否恰当。阁下应考虑阁下打算在衍生交易中获取什么,当中包括阁下有关财政资源及营运资源,和任何税务及会计上的考虑。阁下应注意任何监管机构对衍生交易所订立的一般架构。阁下亦可能要对一些相关的重要法规或其他法律因素作出考虑。简单而言,衍生交易可归纳为四个基本形式,虽然这些形式可能有重迭的地方,而同一交易可以是这四个形式的混合体。这些基本形式分别为掉期、期权、期货和混合性投资工具(即资产、债务、股本或债务责任并包含其他三个基本形式中的其中一项之交易)。衍生交易可以现金交收,可通过交付充抵其他财产或现金的财产交收,或不以现金交收而正常持有至到期为止。无论涉及任何形式,所有衍生工具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一方或双方的责任乃基于相关金融资产(交易乃由此衍生)的价格浮动,金融资产可以是,例如证券(包括股票及债券)、利率、指数、货币或一个参考机构的信用。

阁下不应进行衍生交易,除非阁下完全明白︰

  • 衍生工具的性质及其基本原素和该衍生工具的相关金融资产;
  • 有关衍生工具文件中的法律条款及条件;
  • 阁下进行该衍生交易所需承担的经济风险的程度(而阁下已基于阁下对该衍生交易及/或相关衍生工具的相关投资经验,阁下的财务目标,财政状况及财政资源,决定此风险对阁下恰当);
  • 该衍生工具的税务待遇。这可能是复杂和/或未能确定的;及
  • 此衍生工具所面对的监管待遇。

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有关的一般风险

正如其他金融交易一样,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涉及一系列重大风险。与特定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相关的具体风险必然取决于交易条件以及阁下所处情况。不过整体而言,所有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都或多或少涉及市场风险、信贷风险、融资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1.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一个或多个市场价格、利率或指数或者其他市场因素之波动或其等间的关联性或关系,或者由于相关交易市场或关联市场流通性不足,从而导致相关交易价值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2. 信贷风险是指相关交易对手无法按时向阁下履行责任的风险。
  3. 融资风险是指在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或相关对冲、贸易、抵押或者其他交易当中,由于阁下的交易对手的资金流动时机出现错配或延误,从而导致阁下或者阁下的交易对手没有足够的现金履行责任的风险。
  4.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阁下用作监控及量度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相关风险及合约责任、用作记录及评估场外衍生工具及相关交易,或者用作监察人为错误、系统故障或管理不善的内部系统及控制措施存在缺陷或者出现故障,从而导致阁下蒙受损失的风险。

因应相关交易条款,阁下可能仍需考虑其他重大风险。其中,高度地按客户意思而订立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可能会增加流通风险并带来其他较为复杂的重大风险因素。就高杠杆效应交易而言,其指定或相关市场因素若有轻微波幅,则可能会导致相关高杠杆效应之交易出现重大的价值损益。由于阁下订立或终止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价格及其他条件是个别议定,其等可能不是阁下可于其他途径可获得之最佳价格或条件。在评估个别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有关的风险及其合约责任时,阁下亦须考虑到,该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可能须得到原先合约双方一致同意之后方能修订或终止,同时该场外衍生工具交易亦必须受到相关合约条款之约束。因此,阁下在预定终止日期之前可能无法修改、终止或抵消阁下就相关交易所承担之责任或者所面对之风险。同样地,虽然市场作价者及交易商一般会提供订立或终止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价格或条件,以及会就未完成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指示性或中期市场报价,但一般来说,他们并没有合约性责任约束其等必须提供上述价格、条件或报价。此外,如果某一市场作价者或交易商并非相关交易对手,就可能无法向其取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指示性或中期市场报价。因此,阁下可能难以确立未完成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独立价值。阁下不应将交易对手因应阁下要求而提供的估价或指示性价格视为以该价值或价格订立或取消相关交易之要约,除非有关价值或价格经已由交易对手确认并承认其具有约束力。以上所述并非旨在披露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有关的所有风险及其他考虑因素。阁下不应将此一般披露声明视为商业、法律、税务或会计建议或者视为对相关法例之修订。阁下应当就拟定进行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自行咨询商业、法律、税务及会计顾问之意见;除非阁下经已完全明白相关交易的条件及风险,包括阁下可能蒙受损失之风险水平,否则阁下不应参与任何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买卖交易所买卖之结构性产品(结构性产品)(例如︰衍生权证(权证),牛熊证)的一些相关风险

1. 发行商失责风险

倘若结构性产品发行商破产而未能履行其对所发行证券的责任,投资者只被视为无抵押债权人,对发行商任何资产均无优先索偿权。因此,投资者须特别留意结构性产品发行商的财力及信用。

注意︰香港交易所公司网站的「衍生权证」及「牛熊证」内的「发行商与流通量提供者资料」均载列「发行商之信贷评级」,显示个别发行商的信贷评级。

2. 非抵押产品风险

非抵押结构性产品并没有资产担保。倘若发行商破产,投资者可以损失其全数投资。要确定产品是否非抵押,投资者须细阅上市文件。

3. 杠杆风险

结构性产品如权证及牛熊证均是杠杆产品,其价值可按相对相关资产的杠杆比率而快速改变。投资者须留意,结构性产品的价值可以跌至零,届时当初投资的资金将会尽失。

4. 有效期的考虑

5. 特殊价格移动

结构性产品的价格或会因为外来因素(如市场供求)而有别于其理论价,因此实际成交价可以高过亦可以低过理论价。

6. 外汇风险

若投资者所买卖结构性产品的相关资产并非以港币为单位,其尚要面对外汇风险。货币兑换率的波动可对相关资产的价值造成负面影响,连带影响结构性产品的价格。

7. 流通量风险

联交所规定所有结构性产品发行商要为每一只个别产品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流通量提供者的职责在为产品提供两边开盘方便买卖。若有流通量提供者失责或停止履行职责,有关产品的投资者或就不能进行买卖,直至有新的流通量提供者委任出来止。并无保证投资者可随时以其目标价买卖结构性产品。

买卖权证的一些额外风险

1. 时间损耗风险

假若其他情况不变,权证愈接近到期日,价值会愈低,因此不能视为长线投资。

2. 波幅风险

权证的价格可随相关资产价格的引申波幅而升跌,投资者须注意相关资产的波幅。

3. 市场风险及成交额

除了决定权证理论价格的基本因素外,权证价格亦会受权证本身在市场上的供求影响,尤其权证在市场上快将售罄又或发行商增发权证时。权证成交额高不应认作为其价值会上升,除了市场力量外,权证的价值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包括相关资产价格及波幅、剩余到期时间、利率及预期股息。

 

买卖牛熊证的一些额外风险

1. 强制收回风险

投资者买卖牛熊证,须留意牛熊证可以即日「取消」或强制收回的特色。若牛熊证的相关资产值等同上市文件所述的强制收回价/水平,牛熊证即停止买卖。届时,投资者只能收回已停止买卖的牛熊证由产品发行商按上市文件所述计算出来的剩余价值(注意︰剩余价值可以是零)。

2. 融资成本

牛熊证的发行价已包括融资成本。融资成本会随牛熊证接近到期日而逐渐减少。牛熊证的年期愈长,总融资成本愈高。若一天牛熊证被收回,投资者即损失牛熊证整个有效期的融资成本。融资成本的计算程序载于牛熊证的上市文件。

3. 接近收回价时的交易

相关资产价格接近收回价时,牛熊证的价格可能会变得更加波动,买卖差价可能会转阔,流通量亦可能减低。牛熊证随时会被收回而交易终止。由于强制收事件发生的时间与牛熊证实际停止买卖之间可能会有一些时差。有一些交易或会在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才达成及被交易所参与者确认,但任何在强制收回事件后始执行的交易将不被承认并会被取消。因此投资者买卖接近收回价的牛熊证时需额外小心。

有关权证及牛熊证的进一步资料,请浏览香港交易所公司网站︰

「产品及服务」的「衍生权证」产品专栏

(http://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products/securities/derivative-warrants?sc_lang=zh-cn)

「产品及服务」的「牛熊证」产品专栏

(http://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products/securities/callable-bull-bear-contracts?sc_lang=zh-cn)

买卖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的风险

有别于传统型交易所买卖基金,合成ETFs并不买相关基准的成分资产,一般都是透过金融衍生工具去复制相关基准的表现。投资合成ETFs涉及高风险,并非人皆适合,投资者买卖合成ETFs前必须请楚明白及考虑以下的风险。

市场风险

交易所买卖基金主要为追踪某些指数、行业/领域又或资产组别(如股票、债券或商品)的表现。投资者会承受ETFs相关指数/资产有关的政治、经济、货币及其他风险。投资者必须要有因为相关指数/资产的波动而受损失的准备。

交易对手风险

若合成ETFs投资于衍生工具以追踪指数表现,投资者除了会承受与指数有关的风险外,亦会承受发行有关衍生工具的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此外,投资者亦应考虑有关衍生工具发行人的潜在连锁影响及集中风险(例如由于衍生工具发行人主要是国际金融机构,固此若合成ETFs的其中一个衍生工且交易对手倒闭,便可能对该合成ETFs的其他生工具交易对手产生「连锁」影响)。有些合成ETFs备有抵押品以减低交易对手风险,但仍要面对当合成ETFs的抵押品被变现时,抵押品的市值可能已大幅下跌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

交易所买卖基金虽然在相关交易所上市买卖,但这并不保证该基金必定有流通的市玚。若合成ETFs涉及的衍行生工具没有活跃的第二市场,流动性风险会更高。较大的衍生工具的买卖差价亦会引致亏损。而要提早解除这些工具的合约比较困难、成本也较高,尤其若市场设有买卖限制、流通量也有限,解除合约便更加困难。

追踪误差风险

ETFs及相关指数的表现可能不一致。原因,举例来说,可能是模拟策略失效、汇率、收费及支出等因素。

以折让或溢价买卖

若ETFs所追踪的指数/市场就投资者的参与设有限制,则为使ETFs的价格与其资产净值一致的增设或赎回单位机制的效能可能会受到影响,令ETF的价格相对其资产净值出现溢价或折让。投资者若以溢价买入ETF,在基金终止时可能无法收回溢价。

外汇风险

若投资者所买卖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相关资产并非以港币为单位,其尚要面对外汇风险。贷币兑换率的波动可对相开资产的价值造成负面影响,连带影响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价格。

使用互联网或其他电子媒体的风险

任何经互联网或其他电子媒介之通讯或交易或经其传送之资料(包括任何文件)皆有风险及阁下明白及接受以下风险︰

  1. 互联网及其他电子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仪器,由第三方电讯服务供货商所提供的服务,例如手提电话或其他手提交易仪器)本质上乃是不可靠的通讯形式,而此不可靠性乃非新鸿基所能控制的。
  2. 互联网或其他电子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仪器,由第三方者电讯服务供货商所提供的服务,例如手提电话或其他手提交易仪器)上或经其传送之资料(包括任何文件)或通讯或交易可能会遭受干扰、输送停顿、因为资料容量过大而导致输送延误,或由于互联网或其他电子媒介的公众性质而导致不正确资料传达(包括但不限于不正确报价)或,提供价格资料有所停顿。
  3. 由于这些不可靠性,可能在传达讯息和接受交易指示时会有时间上的差距或延误或失败或遗失讯息或失却保密性,履行交易指示时的价格可能与给予交易指示时的价格有别。

免责声明

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交易股指期货合约规例第020号规例作出的免责声明。

有关买卖股票指数期货的免责声明

恒生指数有限公司 (Hang Seng Indexes Company Limited) ("HSIL") 时公布、编纂及计算一系列的股票指数及可能不时应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Hang Seng Data Services Limited) ("HSDS") 公布、编纂及计算其他股票指数(统称「恒生股票指数」)。各恒生股票指数的商标、名称及编纂及计算程序均属HSDS 独家及全权拥有。HSIL经已许可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 Limited)(「交易所」)使用恒生股票指数作推出、推广及买卖以任何恒生股票指数为根据的期货合约(统称「期货合约」)及有关用途但不能用作其他用途。HSIL有权随时及无须作出通知更改及修改编纂及计算任何恒生股票指数的程序及依据及任何有关的程序、成份股及因素。交易所亦有权随时要求任何期货合约以一只或多只替代指数交易及结算。交易所、HSDS及HSIL均未有向任何交易所会员或任何第三者保证、表示或担保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数、其编纂及计算或任何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亦未有就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数作出任何其他性质的保证、表示或担保,任何人士亦不能暗示或视该等保证、表示或担保已获作出。交易所、HSDS及HSIL均不会及无须就使用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数作有关所有或任何期货合约的交易或其他用途、或HSIL编纂及计算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数时出现的任何错漏、错误、阻延、中断、暂停、改变或失败(包括但不限于因疏忽引致的)、或交易所会员或任何第三者可能因期货合约的交易直接或间接引致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损失负责。任何交易所会员或第三者均不能就本声明内所指的任何事项引起或有关的问题向交易所及/或HSDS及/或HSIL提出要求、诉讼或法律程序。 任何交易所会员或第三者作出期货合约交易时均完全明了本声明并不能对交易所,HSDS及/或HSIL有任何依赖。为免生疑问,本免责声明并不会于任何交易所会员或第三者与HSIL及/HSDS之间构成任何合约或准合约关系,而亦不应视作已构成该等合约关系。

 

有关买卖股票指数期权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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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免责声明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可能不时发展股票指数及其他专有产品,并据此进行合约交易。香港期货交易所台湾指数是交易所发展的首只该类指数。香港期货交易所台湾指数以及交易所不时发展之其他指数或专有产品(「交易所指数」)均属于交易所之财产。每一交易所指数之编制及计算过程均是交易所之专有财产并属于其所有。交易所指数编制及计算之过程及标准可不时被交易所修改或更改而毋须通知,及交易所可以于任何时间要求以由交易所指定的任何交易所指数作基准之期货或期权合约其等交易及结算以参考计算所得的另一指数进行。交易所不对任何交易所成员或任何第三者保证或陈述或担保任何交易所指数及其等制订和计算或相关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有关于任何交易所指数之保证陈述或担保(不论任何性质)一概不被提供或被暗示提供。再者,交易所不会就以下承担任何责任︰有关任何交易所指数的使用;交易所或交易所委任作制订及计算任何交易所指数的其他人士于制订及计算交易所指数的任何失准、疏漏、错误、延迟、干扰、暂停、变更或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由疏忽所致);任何交易所成员或任何第三者直接或间接因依据任何交易所指数处理期货或期权合约而可能遭到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损失。任何交易所成员或任何第三者不得向交易所就本免责声明中所提及之事宜提出索偿或采取法律行动。任何交易所成员或任何第三者在完全明白本免责声明的情况下参与依据任何交易所指数之期货及期权合约交易以及并不就该等交易依赖于交易所。